2024年11月1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和墨西哥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Refillable Stainless Steel Kegs)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對進口自中國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作出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由于美國國內沒有利益相關方對此案提交回復意見,美國商務部將撤銷對進口自中國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撤銷對進口自墨西哥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的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為7310.10.0010、7310.10.0050、7310.29.0025和7310.29.0050。2018年10月1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同時對進口自德國和墨西哥的涉案產品發(fā)起反傾銷調查。2019年8月19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墨西哥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作出反傾銷終裁。2019年10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同時對進口自德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終裁。2024年9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發(fā)起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墨西哥的可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啤酒桶發(fā)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