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泰國商業部外貿廳發布公告稱,應泰國國內企業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品的泰國海關編碼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案件調查期間,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以保證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過1年。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調查問卷將發送至利益相關方,未收到調查問卷的利益相關方可于公告發布15日內申請調查問卷,于公告發布30日內提交案件評述意見及證據材料。2012年8月17日,泰國對原產于中國的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進行反傾銷調查。2012年12月12日,泰國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涉案企業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天津太鋼天管不銹鋼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廣東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 Distribution)、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的反傾銷稅為0%,寧波寶新不銹鋼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反傾銷稅為8.5%,中國其他企業反傾銷稅為33.32%。2018年12月6日,泰國對中國冷軋不銹鋼卷材、片材和帶材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9年12月3日,泰國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8.50%-33.32%,有效期5年。